2024年灵璧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招聘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优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结构,拟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68名,详见《2024年拟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附件),招聘相关信息于2024年8月6日起同时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gbi.gov.cn/)和灵璧县人事考试平台(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一)村卫生室工作岗位招聘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且年龄小于30周岁。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师承)执业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40周岁。
3、取得乡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35周岁。
4、取得护士(师)专业技术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35周岁。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师承)执业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40周岁。
2、取得护士(师)专业技术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35周岁。
(三)符合村室(站)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期。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网站为:灵璧县人事考试平台(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4年灵璧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8月12日10:00-8月14日10:00。
2、考生报名后至8月14日10: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14日9:30前改报,最后半小时不允许改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凭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45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2、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9月5日8:00至9月7日24:00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笔试。
1、笔试科目
《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待阅卷结束后由县卫健委党组研究后确定。
4、成绩发布
(1)笔试阅卷工作于9月上旬结束,届时通过灵璧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gbi.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
护士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乡村医生岗位不设比例通过复审均参加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专业测试缴费并下载打印专业测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业测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计算,笔试占50%、专业测试占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报考岗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分配到村卫生室(站)工作,接受村卫生室(站)和镇卫生院的管理。聘用人员岗位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村卫生室(站)医务人员待遇执行。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57-6082284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31710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拟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