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2023年度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直有关单位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比选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计划
县委办2名,县政府办4名,县委组织部2名,县委宣传部3名,县委统战部1名,县司法局3名,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3名(详见附件1)。
二、比选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综合能力评估方式进行。
三、比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比选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比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需满5年(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12月)。
3.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具有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16日在枞阳先锋网、枞阳在线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工作日时间办理,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枞阳县委组织部728会议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报名事宜。报名由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①《枞阳县2023年度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同时携带2张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相关表格可在枞阳先锋网、枞阳在线下载。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联合公开比选单位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县纪委监委全程派人参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比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比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比选资格。
4.报名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比选计划数。取消报考职位、符合改报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写作能力、调研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比比选职位计划数多1人确定考察对象。对因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产生差额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公开比选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公开比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比选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岗位适合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方式、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比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五)确定人选及公示
比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集体研究确定比选拟调动人选。在枞阳先锋网、枞阳在线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比选调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县委办:0562-3211060
县政府办:0562-3211262
县委组织部:0562-2970729、3211840
县委宣传部:0562-3210088
县委统战部:0562-3211691
县司法局:0562-3211569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562-5756121
附件:
枞阳县公开比选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