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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芜湖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10:43:19
  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受镜湖区人社局委托,招聘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的人员;
 
  5.服务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镜湖区在编和编外工作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镜湖区近三年内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因其他原因被辞退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 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满足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11:00联系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法律、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基础等,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符合岗位中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需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0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各单位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区直机关和街道、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八、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考务咨询:0553-3991379
 
  监督电话: 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