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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芜湖市湾沚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15:04:40

  2022年07月0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2年芜湖市湾沚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10名。

  三、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招聘信息均通过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anzhi.gov.cn/)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wzqedu.net/recruit-web/”。报名时间为7月13日8:30至7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芜湖市湾沚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20日11:3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20日11:30前改报。

  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2日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

  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一套试题,包含《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两项。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7日8:30至7月29日18: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上述人员于7月25日8:30-11:30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地址:湾沚区交通大楼三楼,电话:0553-8791006)申报加分事宜。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湾沚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后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卷面分数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占7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后环节计分时均按此原则执行。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8月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含加分)。

  (三)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由湾沚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人员信息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湾沚区教育局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5.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湾沚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所属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及其笔试成绩,同时注明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湾沚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湾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湾沚区教育局咨询服务和纪检监督部门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咨询电话:0553-8791006举报电话:0553-8811536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1.2022年度芜湖市湾沚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2年芜湖市湾沚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2022年芜湖市湾沚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将于2022年7月30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现将此次考试我区防疫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每日体温监测和本人“安康码”状态。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市外返(来)芜人员须在皖事通返(来)芜登记系统中登记信息。

  二、考生在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在考点入口处有序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按规定主动扫“安康码”和“行程码”(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并出示;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

  特别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安康码”非绿码或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带有“*”的且风险未排除的考生,以及根据属地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参加考试的其他人员;

  2、无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3、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有异常症状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

  4、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试前14天内疫情发生地区来芜人员,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入场及离场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验证须摘除口罩,考试期间建议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防疫人员进行综合研判,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名时已经承诺熟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请考生及时关注“健康芜湖”公众号发布的芜湖疫情防控政策以及湾沚区政府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53-8811342

  考务相关咨询电话:0553-8791006

 

  2022年7月1日

  芜湖市湾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