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旌德县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旌德县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为原则。
(三)坚持各专业、各层次人员配备均衡为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设人。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本科毕业生须为26周岁以下,即199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须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试用期内须能承担标准工作量)。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6)被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旌德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601059(正常办公时间)。
4、报名材料:提交填写完整的《旌德县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执业证书、获奖证书或材料等;相关证件、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要求。
6、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届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聘用等相应资格。
(三)综合素质评分
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学业成绩以各相关专业的学业成绩表进行统计,成绩必须合格,计80分。获奖情况以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一项加10分,校级一等奖学金一项加5分,其他校级奖励一项加3分,总计不超过20分。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奖励不参与获奖情况统计。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考评须达到80分方可入围面试(详见附件3)。
(四)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面试组成员: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及医院等相关人员。
2、面试(详见后续面试方案)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参与面试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若某岗位出现面试实到人数等于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或达到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设定面试最低分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5、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综合素质评分成绩高低决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在旌德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奖惩等情况。在校表现须有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因违纪被所在学校处罚或参与邪教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各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旌德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为我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池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纪律
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由旌德县卫生健康委纪工委监督,监督电话0563-8604652(正常办公时间)。
(二)本年度校园招聘工作,均按照此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旌德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