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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宣城郎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09:41:44

2024年郎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选聘)人员共32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22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1、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郎溪县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
 
2.郎溪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和卫生系统医、护、技、药等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公务员可报考参公人员职位选调;参公人员不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聘,选聘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
 
4.乡镇公务员报考的,需满足在乡镇工作年限的有关要求;县直部门派出机构公务员报考的,按照县直派出机构科级以下人员交流调配相关规定执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工作能力。
 
7.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8.2022、202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符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郎溪先锋网、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选调(选聘)公告及职位(岗位)表,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郎溪先锋网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地址:郎溪县碧河路6号政务中心12楼1208室,联系电话:7021016);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郎溪县大岩路109号县人社局8楼804室,联系电话:7026693)。
 
2.报名提供材料
 
(1)《2024年郎溪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或《2024年郎溪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3、4,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印章;
 
(4)相关资格、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
 
(5)1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选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在选调(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选聘)资格。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岗位),报名截止后,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职位(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8日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县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应变创新、言语表达、适应岗位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实际参加某一职位(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部分职位(岗位)在面试之后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设置加试环节的职位(岗位)按照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转任、转聘
 
1.体检:不统一组织体检,报名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2.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具体考察工作由选调(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选调(选聘)职位(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记录。
 
3.公示和试用:县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郎溪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发放选调(选聘)通知书。选调(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
 
公示、试用期间拟选调(选聘)人选缺额的,由选调(选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县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4.转任(转聘):选调(选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选调(选聘)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转聘)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在公开选调(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考试、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7021016(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563-70266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768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郎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