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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宣城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09:59:38

2024年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现就2024年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编制统筹安排,适度倾斜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因事择人、考用一致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本科毕业生及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与岗位学科一致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获该岗位学科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称号、优质课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
 
三、引进计划
 
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共17名,具体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试用期内须能承担标准工作量)。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截至2024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与考核、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教师的公告信息将同时在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泾县先锋网(http://www.xcjxxf.gov.cn/)、泾县人民政府人社局版块(http://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40/78711/page_1.html)、泾县人民政府教体局版块(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96/78441/page_1.html)、泾县中学(http://www.ahjxzx.com)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其他相关成绩、体检、录用等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中学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02)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日8∶00至2024年8月6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中详细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上传材料目录:
 
①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还需按要求提交本科相关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本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1);
 
⑤符合引进对象第3条的,上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相关称号、获奖证书,并提交“本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2);
 
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在资格复审时可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3)。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8月7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4年8月7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8月7日15∶00至17∶3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与考核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试与考核,择优录用。考试与考核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与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与考核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材料目录: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还需按要求提交本科相关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本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原件);
 
4.符合引进对象第3条的,提交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相关称号、获奖证书,“本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书面承诺书;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中学网站公示3天。其中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8年)。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除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的待遇执行外,同时享受《泾县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相关待遇。新引进人员享受以下人才政策待遇:3年内享受教育人才引进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5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500元。签订不少于8年服务合约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泾购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可享受10万元安家补贴,本科生可享受5万元安家补贴。因本人辞职、调动及其他原因离开引进单位的,取消当年度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5102637
 
泾县教育体育局:0563-2657031
 
泾县中学:13866952436(翟老师)、13675638478(胡老师)
 
(三)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535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890
 
附件:
 
 
 
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