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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宣城市绩溪县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08:38:22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绩溪县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岗位计划

  2025年绩溪县中职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新任教师(具体见附件1《2025年绩溪县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jx.gov.cn/)-通知公告栏;

  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的后续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j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相关网址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https://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199)。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需完整清晰,以“报考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材料:

  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证书原件的需上传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承诺书;2025年非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上传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及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1)。

  ④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

  条件,尚未取得证书的,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本人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2)。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加分申请模板见附件3-3。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申请减免笔试考试费用证明材料〔1.本人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2.低保证原件;3.能够证明本人与家庭所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申请模板见附件3-4〕。

  2.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14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4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15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此类人员于2025年4月26日下午14∶30-16∶3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本人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3.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能够证明本人与家庭所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到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党政办(人事人才股)(绩溪县徽溪南路10号204室,联系电话:0563-8169292)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

  ④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同意的紧缺学科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16日12:00至16: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2025年度绩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上午。

  8∶30—10∶00 《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均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在科目开考前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绩溪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3日—4月26日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以及“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笔试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于2025年5月中旬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于2025年4月26日下午14∶30-16∶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党政办(人事人才股)(绩溪县徽溪南路10号204室,联系电话:0563-8169292)进行审核。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增加2分形成笔试合成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且达到笔试合成成绩要求的,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复审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提前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幼儿园岗位,除无生上课外,增加才艺展示测试,具体方案专业测试前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前,先将笔试合成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与专业测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最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所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参加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相关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169292(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0563-8158075(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8162052(中共绩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 (12.4 KB)

  附件:附件3.相关承诺书申请模板1-4 (1).docx (13.4 KB)

  附件:附件1:2025年绩溪县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20250331.xls (24.0 KB)

  附件: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zip (459 KB)

  附件:附件3:2025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50331.rar (4.86 MB)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