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暖民心行动方案”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安徽省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方案》(皖教秘职成〔2022〕60)精神,现就宣城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结合前期招聘工作情况,2022年,我市共设置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10名,主要面向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大学)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服务期1年。各县市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面向2022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 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 身体健康;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我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人员招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9月1日至9月7日(该时间段内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安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宣城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报名登记表》,到宣城市各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咨询电话见附件3)。具体要求请关注各县市区教体局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报名点负责审核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笔试、面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由各县市区组织考试(笔试、面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各县市区教体局公告。
(四)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9月28日前,各县市区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完成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岗位自动取消。
(五)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员,由设岗县市区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教学与管理方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六)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七)报到上岗。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生活补助。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由设岗老年学校(大学)结合实际确定。
四、工作管理
(一)日常管理。各设岗老年学校(大学)所在县市区负责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生活补助发放、户口、组织关系、档案关系等相关工作。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至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由老年学校(大学)所在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聘用期满后,聘用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人才服务代理机构管理。
(二)资金统筹。聘用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设岗老年学校(大学)在人均保障经费中统筹解决。
(三)激励保障。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附件:
1.宣城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岗位需求表
2.宣城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报名登记表
3.各县(市、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宣城市教体局 中共宣城市委老干部局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