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三批次)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三批次),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科室岗位及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于2022年9月9日在宣城市第四人民网站(http://www.xcsjswsw.com)。
三、组织方式
本次我院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6.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9月9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名表。并携带各类所需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报名期内到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地址: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坝街道办事处长桥村境内)。
证件资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2)毕业证书;
(3)护士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4)近期2寸免冠相片(电子版)。
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信息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26日来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公告通知,请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4.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考前请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下载并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
考试当天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携带《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皖事通“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六、考试安排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主要根据岗位专业学科相关内容(不指定教材),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等,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沟通能力,临场反应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人。
2.面试流程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考点统一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评分。面试考官组由9人组成,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将9个考官所评的分值,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公布。工作人员现场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监督员和考生确认签字,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三)成绩合成
1.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csjswsw.com)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我院按规定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进入体检范围末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院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在公示环节中,对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两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办理入职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3-2293868,联系人:时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563-2293760。
上述联系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8:00—11:30 13:30—16:30)。
十、根据疫情防疫形势,考试等安排如有变动,另行公告通知,请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