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旌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旌编〔2012〕25号)和《关于2022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旌编办〔2022〕41 号),现将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选调(聘)单位、职(岗)位、人数等详见《2022年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聘)范围
1.本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选调(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县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于2019年11月(含)以前登记备案的县直机关公务员、2017年11月(含)以前登记备案的乡镇机关公务员、2019年11月(含)以前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6.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岗)位。
三、选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聘)信息通过旌德先锋网(www.jdxf.gov.cn)、旌德县人民政府网(www.ahjd.gov.cn)、旌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考务公示等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www.ahjd.gov.cn)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集中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2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旌德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股(咨询电话:8603970)。
报名需填写《2022年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除加盖公章外还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报考人数与选调(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经研究同意的,可以放宽至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聘)计划数。被取消选调(聘)职(岗)的报名人员,可于12月5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方式。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应变创新、言语表达、适应岗位等方面能力。面谈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谈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设定面谈最低分数线65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计算面谈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考官平均分作为该考生面谈成绩,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谈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现实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选调(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1次。
(五)公示
公开选调(聘)各环节的结果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最终确定的拟选调(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六)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经选调(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选调(聘)单位工作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事宜
公开选调(聘)工作由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调(聘)中,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在公开选调(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8603970。
监督电话:0563—8603986,8601110。
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2022年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旌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