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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宣城绩溪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16:58:19

绩溪县总工会2023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安徽省总工会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绩溪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补录招聘社会化工作者1名,性别不限。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及以前大学毕业);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及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绩溪县总工会组宣部

(地址:求知书店隔壁,县总工会办公楼二楼(办公室二),电话:8156022)。

3、报名时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签名确认的《绩溪县总工会2023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绩溪县总工会组宣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招聘期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等。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绩溪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绩溪工惠”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4)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 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成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绩溪县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合格的,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主动放弃录用的,须签定书面承诺书。

(五)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绩溪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2)正式聘用后,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县总工会与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根据省总工会关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要求和县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工会会员福利等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绩溪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储备库,有效期限2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绩溪县总工会党组研究通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二)本《公告》由绩溪县总工会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6022(绩溪县总工会组宣部)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派驻县总工会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绩溪县总工会

2023年2月17日

附件:绩溪县总工会2023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