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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公安局招聘50名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7 10:14:12

宣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50名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50名。
 
招聘岗位中年龄在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之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详情可见下图);
6、宣城市户籍或在招聘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曾在宣城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二年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四级(含)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2、警察院校类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3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7楼704办公室(宣州区鳌峰东路180号),联系电话:0563-2715505。
 
(三)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体能测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测达标人数没有达到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一)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二)测试标准: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具体体测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体检与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十、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及装备;
 
2、享受带薪年休假及工会福利;
 
3、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具体条件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人员须保持关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及时查看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的,由招聘人员本人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563-3372353。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