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精神卫生中心服务能力,有效应对日益增加的临床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11月3日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de.gov.cn)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五)热爱精神卫生工作,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证书。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国家颁布的相关专业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本人电子照片(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完整填写表格后,按照姓名命名,发送至广德市卫健委科教人事科邮箱gdwjwzzrsk@163.com。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63-6028644。
3.资格初审:由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采取在线审查方式,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条件在线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执业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试
根据报名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1.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含)的情况下,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对确定为面试的人员,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具体测试方案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以西医临床医学知识为主。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成绩合成
1.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最终成绩即为总成绩。
2.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进行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另行加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广德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档案资料查阅、与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其中,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28644(广德市卫健委人事科)
0563-6040320(广德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6817580(广德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