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文件规定,为了全面提高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新进教师素质,结合我区实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140名。其中毕业生129人,在编在岗教师10人,退役军人1人。详见《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生不限户籍、在编在岗教师要求朝阳市户籍、退役军人要求双塔区户籍;
6.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详见《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专业对照表》(附件2)。
3.具备招聘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者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以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4.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役不足10年本科学历的退役军人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4日(不含)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在编在岗教师、服役10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4日(不含)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毕业生岗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此类推)。
2.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编在岗教师岗位:
1.非公办学校教师;
2.公办学校的非在编在岗教师;
3.双塔区教育系统公办教师;
4.录用为辽宁省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未满5年;录用为外省特岗计划教师,不符合外省特岗计划相关文件要求的;
5.人事档案中存在违规违纪处分记录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退役军人岗位: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2.人事档案中存在违规违纪处分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st.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
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持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生成报名信息表,考生签字确认。
考生登录(https://zpbm.dzbfsj.com),选择“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网上报名平台”,填报基本信息。
2.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7月6日8:00—13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6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双塔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友谊大街二段68号)
4.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者可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附件3);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4);
(7)在编在岗教师提供《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同意报考说明》(附件5)
(8)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国外、境外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师范类专业,须提交下述四种材料之一予以证明:一是本科毕业证上注明“师范”字样的无须提交;二是本科《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其上印有“师范”字样;三是培养层次为本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四是毕业高校(院/系)出具该毕业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详见《关于考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附件6)。
③附件2中“招聘专业”条件中“【备注:**方向】”的界定方法为:由研究生毕业的高校(院/系)出具该毕业生的专业方向证明。详见《关于考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附件7)。
5.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2)请应聘者按《公告》要求和本人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因理解错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招聘岗位数与有效报名人数1:2设开考比例限制,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将削减岗位招聘计划。
(5)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的计算日期和报名材料的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6: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及时关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若有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将由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领导小组委派核查人员予以核查。
笔试阅卷结束后,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塔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塔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的教学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
3.成绩汇总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
总成绩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考察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塔区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在确定招聘单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1.应聘者在公开招聘期间,请及时关注双塔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的招聘信息,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应聘者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本人自负。
3.本公告由朝阳市双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咨询电话:双塔区教育局人事股0421-2850042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塔区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