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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朝阳北票市招聘教师13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0:19:59
  北票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补充紧缺教师,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经北票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北票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7人。其中:小学教师55人,初中教师25人,高中教师11人,职教教师8人,幼儿教师37人,党校教师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幼儿教师岗位限北票市户籍;小学教师岗位限朝阳市户籍;初中、高中、职教、党校教师岗位不限户籍。
 
  (三)年龄:幼儿、小学教师岗位要求1993年10月13日(含)以后出生;初中、高中、职教、党校教师岗位要求1988年10月13日(含)以后出生。
 
  (四)学历:①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考生必须为师范类);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③报考初中、职教、党校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④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学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
 
  (五)教师资格:考生须持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幼儿教师岗位必须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报名)。党校教师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六)根据《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辽退役军人发〔2023〕2号)文件要求,面向北票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专设小学数学岗位1个,报名不限专业。报名年龄放宽至1988年10月13日(含)以后出生。
 
  (七)报名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和其他条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现役军人。
 
  3.北票市在编在岗教师。
 
  4.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公告、通知以及各类公示信息等一律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3日(8:30-11:30  13:30-16:30)。
 
  3.报名地点:北票市教育局人事股(北票市新华路28号)。
 
  4.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等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北票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4)《教师资格证书》
 
  (5)《毕业证》、《学位证》
 
  《北票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1)中招聘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阶段专业为【**研究方向】和本科阶段专业为【**方向】”,但毕业证书中未注明专业(研究)方向的,需提供高校出具的《关于考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附件4)。
 
  有师范类要求的招聘岗位报名,毕业证未体现“师范”字样的,可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其上须印有“师范”字样;或由考生毕业高校出具的《关于考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附件5)。
 
  (6)《北票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4)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或应聘资格。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核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结合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无面试资格。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人数未达到1:2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四)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才艺展示(绘画、钢琴、舞蹈)两部分,分别组织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试讲分数与才艺展示分数按6:4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试讲分数×60%+才艺展示分数×40%。
 
  小学、初中、高中、职教、党校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试讲备课时间为40分钟,使用教材为北票市相应学段各学科现行教材。党校岗位不指定教材,考生在学科领域内准备。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无体检资格。
 
  (五)成绩汇总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考生招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排列方法: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学历层次高者列前;学历层次再并列者,学位层次高者列前;学位层次再并列者,加试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足1:1,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检。体检项目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自理。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安排复检,仍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供本人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招聘单位,岗位选定后不再更改。因个人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依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到农村学校的,在北票市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且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是否已满试用期和服务期。其他在职人员报名,需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在职人员应聘,由本人负责办理原单位的人事调出(辞职)手续,因任何原因在正式通知办理入编手续一个月内不能出具调动(辞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招聘考试无关。
 
  (二)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北票市教育局和中共北票市委党校。
 
  咨询电话:北票市教育局人事股 0421-5811810
 
  中共北票市委党校  0421-5829975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票市教育局
 
  中共北票市委党校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