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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1 10:49:04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房山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5个单位,拟招聘8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应聘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区教委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3.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5.年龄要求:报名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国优秀(模范)教师、省市级奥林匹克竞赛教练员、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骨干教师或同等层次人才称号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称号、国家级奥林匹克竞赛教练员称号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6.京籍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7.非京籍人员须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8.限制性应聘要求: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学历在读人员不得应聘。
  9.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
  三、招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9:00-2025年8月29日下午5:00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卡)本人页及首页;
  (3)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奖项荣誉情况(①教书育人相关获奖情况:所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奖励证书。②课程教学获奖情况:基本功展示和评优课所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奖励证书。③教育教学研究情况:课题研究、文章发表、资料编写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证书,课题研究以担任主持人的结题证书为准,文章发表以刊物封面页、目录页和发表页为准,资料编写以正式出版的专著主编为准。④影响力情况:体现课程改革、课题研究、教育教学创新成果、业绩贡献、人才培养等方面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5)10年任职经历证明及社保权益记录(提供在省级、地市级或京内市区级优质中小学(含教科研机构)教学经历证明及社保权益记录);
  (6)近3年的事业单位考核登记表;
  (7)其他证明材料。
  3.应聘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上述应聘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发送至jiaoweibgs218@bjfsh.gov.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区教委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层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并电话通知具体面试安排。
  (三)综合考核
  区教委组织实施综合考核,成立综合考核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岗位匹配度评价成绩和答辩成绩构成,其中岗位匹配度评价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70%。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考核结束后,结果将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发布。
  (四)体检考察
  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区教委可根据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结果将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引进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若为非京籍拟聘用人员,按北京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人才引进手续审批通过后,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若为京籍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直接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3.被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房山区教育系统至少工作10年,与聘用单位签订10年服务期协议。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跨区调动。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终止办理聘用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不得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本次应聘资格。
  (四)非京籍拟聘用人员应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京手续审批未通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1.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及条件
  2.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