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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建筑大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1:29:18
  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11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单位。现有4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北京市特色专业7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建筑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拥有“大建筑”领域相关的全部专业门类,形成了独具北建大特色、建筑类特色的专业体系,“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先后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1191人,其中专任教师78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5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487人,教授144人,博士生导师81人。现有国家级人才称号16人次,省部级人才称号135人次,拥有教育部人才项目特聘教授2人,教育部人才项目青年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项目入选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海外)获得者1人,国家级人才项目科技领军人才2人,国家级人才项目青年拔尖人才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人,北京学者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0人,北京项目青年项目14人,中科院人才项目入选者2人,青年北京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1人,北京市长城学者9人等。拥有国家级及北京市级团队3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北京市教委高层次创新团队4个,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4个,北京市教委学术创新团队8个,北京市教委优秀教学团队3个,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拔尖团队1个,中央支持地方科技创新团队2个,北京市教委管理创新团队1个。
 
  学校拥有北京节能减排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古建筑安全与节能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30个,数量位居全国建筑类高校和北京市属高校前列,建有全球技术水平领先的多功能振动台阵实验系统。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1.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2.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要求。
 
  3.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类型
 
  教学科研机构(平台)教师岗:拔尖创新人才、专任教师;
 
  其他岗位:专职辅导员。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说明:各学院拟公开招聘的拔尖创新人才,依托前沿交叉创新研究院开展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登录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填报
 
  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线选择要应聘的岗位,并投递简历。每人限报1个,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招聘系统申报,学校招聘网站是唯一申报渠道,其他渠道申报无效。
 
  招聘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未通过招聘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2.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2月25日。
 
  (二)审查资格和初选
 
  学校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
 
  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符合要求的实际情况操作)确定拟进行综合考核人选。
 
  学校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
 
  所有通过初选的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前参加线上心理测试。
 
  (四)组织实施考核
 
  1.应聘教学科研机构(平台)教师岗位。
 
  用人单位组织进行面试、教学能力、学术能力等综合考察,原则上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且综合考察良好以上者为合格,对合格者进行综合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层面综合考核的人选名单。
 
  学校成立校级人才招聘考核组,对各用人单位提交的教学科研机构(平台)教师岗(拔尖创新人才、专任教师)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根据面试和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提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原则上面试考察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应聘其他岗位。
 
  学校组织进行笔试、面试等综合考察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原则上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提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
 
  (五)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综合考察、复审拟推荐人选后,报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体检
 
  拟聘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提交学校体检报告。
 
  (七)正式聘用
 
  在规定日期内,拟聘人员按照聘用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有发展空间的薪酬待遇体系。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拔尖创新人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发展支持
 
  学校提供丰富的、高水平的科研平台支撑。为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的新入职专任教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三)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学校优先推荐购买保障性住房。同时,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3年周转房、50-550万元安家费。
 
  (四)其他福利
 
  1.协助符合落户条件的非京籍人才及家属办理北京市户籍。
 
  2.推荐子女就读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西城区)、北京建筑大学附属中学。
 
  五、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我校官网/官微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六、联系方式
 
  (一)岗位要求请咨询各招聘岗位对应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
 
  (二)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公开招聘申报系统问题咨询学校人力资源处。
 
  邮箱:renshichu@bucea.edu.cn
 
  联系电话:010-61209188
 
  联 系 人:师老师
 
 
  北京建筑大学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