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位于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成立于1957年,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采供血、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国内大型采供血机构。中心负责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检测、制备、贮存、运输、临床用血供应、以及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血液集中化检测、制备、调剂和血液应急保障任务;依照市卫生健康委的授权,协助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我市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开展血液相关的技术应用和科研、教学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省际之间的血液调配、扶贫工作、国际交流与协作和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等其他任务;完成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赋予和交办的任务。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
(一) 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无偿献血事业。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与沟通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二)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条件。
(四)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五)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者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此表(word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rcbc_rsk@wjw.beijing.gov.cn,邮件主题须以“应聘科室+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如:献血服务一科+采血护士岗+张三+本科)格式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下午4点。
(二)资格审查:我单位将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审核。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
(三) 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
(五)考核、体检: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五、其他事项
(一) 笔试拟安排在2024年3月底左右进行。笔试相关要求及信息请以邮件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务必保证报名表中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邮箱等信息准确。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所留邮箱、电话准确且能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及时接收各类通知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
咨询电话:82807621 赵老师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