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北京 > 全北京

报名入口

2024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16:18:27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六)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7日17:00(逾期将不予审核)。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所需材料及要求如下:
 
  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资质需在报名截止前获得。
 
  请一次性提交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内容清晰完整,按顺序排列)。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附件1中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核
 
  初审合格者,可参加后续考试环节。将于4月15日后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测评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均不能继续参加下一个环节的事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进行公布。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二)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比例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需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比例为1:5(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如有自动放弃者,需提交书面说明,按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
 
  (四)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各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相关信息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四)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zscqj.beijing.gov.cn。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