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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1:27:27
  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本市科协系统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京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京籍应届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京籍应届毕业生。
 
  2.2023年4月9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外语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9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bistec05@163.com(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电子邮件主题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中心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二)报名所需要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提交PDF及Word版本;
 
  2.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外语等级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版。其中学历学位认证可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留学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下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4.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由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和在校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由教务部门盖章);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有关考试安排将通过北京市科协官网(www.bast.net.cn)发布,请报名人员关注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30天内,请登录北京市科协官网查询成绩。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资格复审具体安排由中心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登录北京市科协官网查询。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科协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中心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重点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科协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中心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咨询电话: 84630170  联系人:贾老师、薄老师
 
  监督电话(市科协人事部): 84644971
 
 
 
  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