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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09:36:34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纪检监察技术中心和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磁各庄留置保障中心为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职位和要求
 
  纪检监察技术中心工作地点为通州区,具体职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磁各庄留置保障中心工作地点为大兴区黄村镇,具体职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党纪政务处分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严守保密纪律;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能够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
 
  (五)截至2024年4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照附件2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发送到报名邮箱:bjsjwjwxd@163.com,压缩文件名设为“报名单位名称+用人部门+招聘岗位+姓名+学校+手机号”。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资格初审结果。(网址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
 
  同一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同一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3.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对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在招聘整个过程中,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北京纪检监察网,查看招聘进展。
 
  (三)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用书或培训。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