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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8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09:41:48
  2024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交通委所属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事务中心),招聘3人。
 
  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本市智慧交通发展研究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相关技术保障工作;承担交通信息收集、分类、加工、整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
 
  (二)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招聘1人。
 
  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交通运行状况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承担日常交通行政管理、交通运行组织协调和交通应急处置的信息保障工作;承担交通运行调度的事务性工作。
 
  (三)北京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聘3人
 
  北京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运输行业政策研究、运营监测、项目效果评估评价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招聘3人
 
  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公路建设管理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的事务性工作。
 
  (五)北京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事务中心,招聘3人
 
  北京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事务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资格考试及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六)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招聘2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行政备案、“接诉即办”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船舶检验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七)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聘10人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全日制普通高、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开展交通应用技术与管理的相关研发、推广和咨询;开展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
 
  (八)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招聘2人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系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的执法保障工作。
 
  二、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有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非北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5.年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6.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岗位信息、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其他条件
 
  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时间累积一年以上。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同时获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承认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等8家单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所报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经资格审查后,通过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报名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扫成PDF格式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取消本次招聘。
 
  (二)网上报名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18时止。
 
  (三)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1.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事务中心)
 
  有意应考者可将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材料(含照片,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招考邮箱xxzxzp@jtw.beijing.gov.cn。
 
  2.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
 
  有意应考者可将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材料(含照片,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招考邮箱tocczp@jtw.beijing.gov.cn。
 
  3. 北京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有意应考者可将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材料(含照片,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招考邮箱yssyfzzx218@163.com。
 
  4. 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
 
  有意应考者可将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材料(含照片,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招考邮箱lwzg@jtw.beijing.gov.cn。
 
  5. 北京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事务中心
 
  有意应考者可将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材料(含照片,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招考邮箱zgzxzgrsk@163.com。
 
  6.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有意应考者可将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材料(含照片,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招考邮箱majiayin@jtw.beijing.gov.cn。
 
  7.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有意应考者可登录招聘网站www.bjjt.edu.cn,按照具体岗位要求报考。
 
  8.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
 
  有意应考者可将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材料(含照片,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招考邮箱xuetong@jtw.beijing.gov.cn 。
 
  四、考试
 
  (一)笔试
 
  1.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组织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本能力测试》,分为管理岗和专技岗。考试形式为主客观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可登陆北京市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2.考试成绩按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可登录各单位网站查询公共笔试成绩。
 
  3.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周六),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管理岗位不设专业能力测试,专业技术岗位设专业能力测试。
 
  管理岗位根据公共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公共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面试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10、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笔试及面试成绩在各单位网站上公示。
 
  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对于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
 
  对于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与组织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可到各招录单位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将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网址
 
  (一)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事务中心)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0818313
 
  单位网址:https://jtw.beijing.gov.cn/
 
  (二)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
 
  联 系 人:郭迪
 
  联系电话:55531658
 
  单位网址:https://jtw.beijing.gov.cn/
 
  (三)北京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55531539
 
  单位网址:https://jtw.beijing.gov.cn/
 
  (四)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55531629
 
  单位网址:https://jtw.beijing.gov.cn/
 
  (五)北京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事务中心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7875018
 
  单位网址:https://jtw.beijing.gov.cn/
 
  (六)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9150882
 
  单位网址:https://jtw.beijing.gov.cn/
 
  (七)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联 系 人:赵妍
 
  联系电话:010-69296673
 
  单位网址:www.bjjt.edu.cn
 
  (八)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
 
  联 系 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68352525/68365259
 
  单位网址:https://jtw.beijing.gov.cn/zfzd
 
  八、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监督电话: 55531096
 
 
  2. 报名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