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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招聘4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09:39:53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现根据办学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技岗39人,管理岗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社会在职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
 
  (四)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落户条件,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会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8:00-2024年5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使用电脑浏览器进入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招聘系统”,登录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系统后,请务必先填写个人详细资料,随后点击选择想要申报的招聘岗位。不可以只选择招聘岗位、不填写个人资料,否则报名无效。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且符合岗位的要求。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核状态显示在“个人资料”页下方。“初审通过”状态即初审已通过,“待审核”状态即还未审核,“初审未通过”状态即初审没有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接下来的笔试。
 
  (三)查询笔试安排
 
  笔试安排将于报名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处查询笔试安排。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单独通知。
 
  (四)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2.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公布。
 
  (六)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参加接下来的面试。请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好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按照复审通知要求在线提交。
 
  1.应届毕业生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2024年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4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6)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2.京籍留学生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3)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4)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3.社会人员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其内的其他职业资格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5)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6)要求相应工作年限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等材料;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七)查询面试安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资格复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八)面试
 
  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内容为规定时间内的试讲及答辩。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公布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共同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按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等安排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线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及时关注笔试通知,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七)联系方式
 
  010-63355219李老师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