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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和民警康复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4:16:39
  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和民警康复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民警门诊部和民警康复中心为北京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昌平区,主要承担民警身心健康监测、干预、促进以及疾病治疗等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2人,其中民警门诊部招聘11人,民警康复中心招聘11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2人,具体招聘职位见《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和民警康复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高等学历教育经历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执业资质、政治面貌等)应在报名前具备。
 
  (六)招聘条件中要求18至35周岁的,应为2006年6月1日(含)以前、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要求18至40周岁的,应为2006年6月1日(含)以前、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3.个人档案存在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或篡改造假等问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2024年7月1日18:00。
 
  2.报名资料与方式:
 
  (1)本人简历电子版;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在读未毕业的,提供学校开具的载有所学专业、学位、学制、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或明确上述信息的学信网证明材料;
 
  (5)与报考岗位相符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材料;
 
  (6)报考管理岗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北京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8)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9)近期电子版二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分辨率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
 
  (1)-(8)项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电子版二寸免冠照片打压缩包,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按以下格式命名:岗位序号-报名单位-报名部门-姓名-专业-报名(例:01-民警门诊部-内科-张某-临床医学-报名),发送至mjmzbzp@sin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收到确认邮件视为邮件发送成功,未收到确认邮件者需电话联系咨询电话。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考生需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等基本综合素质。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以闭卷形式开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对入围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依次递补人选。招聘单位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如符合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未达到5:1比例,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进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学术水平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和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等内容。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无指定参考用书。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1.专业技术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20%;
 
  2.管理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将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进行公告。
 
  (七)心理测试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体检环节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八)政治考察
 
  根据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治考察范围人选。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聘用职位要求,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需说明事项
 
  在招聘全程中,招聘单位将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等将不定期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发布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内容并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畅,如错过审核、测试等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招聘单位人事咨询电话:010-85413899(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