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定向生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北京市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京发改规〔20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首都医科大学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毕业的医学定向生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25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定向生岗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入学时已与我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首都医科大学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医学定向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910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白杨东路19号院)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一)《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定向生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多个岗位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于通过面试合格线但未被报考单位录取的定向生,由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研究调剂到其他同类别空缺岗位。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协议书,并约定8年的服务期限。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五)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