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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10:58:41
  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区委党校发展需要,现发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2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试讲和面试,按照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综合成绩。考生须按照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岗位要求进行报名、考试。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户籍。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将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27日下午17:00,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党校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请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投递以下材料,逾期无效。
 
  1.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并在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见附件2),交扫描件;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放在同一页面;如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扫描件;
 
  5.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支部开具)扫描件;
 
  6.要求工作年限的,需要提交能够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合同及社保记录);
 
  7.如有科研成果(最高学历阶段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本人主持或参与的市级以上项目),需提供文件资料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至招聘单位邮箱bangongshi301304@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同文件压缩包。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党校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初审结果。
 
  (三)试讲
 
  1.考试内容:相关岗位试讲题目。
 
  2.考试安排:试讲时间、地点以区委党校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时间为准。
 
  3.成绩查询:试讲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中发布试讲成绩。
 
  (四)资格复审
 
  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3比例的,以试讲合格人数为准。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考生主动放弃或者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照本岗位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试讲成绩时一并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由区委党校统一组织。
 
  2.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安排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由区委党校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公示
 
  区委党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九)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如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如遇突发情况,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发布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公示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9103148   15810476529
 
  监督电话:010-69102756
 
  附件:
 
 
 
  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党校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