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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14:18:45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符合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政治面貌;
 
  6.具备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5日期间出生)。
 
  (二)其他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计划
 
  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登录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s://jgj.beijing.gov.cn/),通过首页“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程序如下: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00至9月13日18:00(逾期未点击提交报名或未完成补充相关材料的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填报内容主要包括:
 
  1.报考人员基本情况;
 
  2.户口簿(包括首页、本人页);
 
  3.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成绩单等;
 
  6.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上传招聘网站,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招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成绩,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网站另行公告为准。
 
  (四)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成绩,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网站另行公告为准。
 
  (五)专业能力测试
 
  部分岗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详见《岗位计划》,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成绩,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网站另行公告为准。
 
  (六)心理测评
 
  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的参考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40%、20%的比例计算;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计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单项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
 
  (八)确定聘用人选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网站,查看招聘进展。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用书或培训。
 
  (六)监督电话:010-55575269、010-55575271。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