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8日讯: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市体育局所属体育设施的管理、利用和资源整合等事务性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31号院。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综合文秘岗2人(管理岗位9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体育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人员以及京籍应届毕业生。京籍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京籍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京籍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2021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社会人员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突出的公文写作能力,以及公文管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
(2)本人简历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自行准备的能够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6)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
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限内发至指定邮箱(tyssglzx@tyj.beijing.gov.cn),凡未按规定时间、表格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发送邮件的,报名均无效。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拟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天内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出台相关政策的,可适当延长。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714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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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