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6日讯: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信息化建设与运维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等职责。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2个职位,具体如下:
(一)经济研究分析岗位2人;
(二)项目管理岗位1人。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能如期毕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政策要求。
(五)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参与过市级以上重大信息化项目、经济研究课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2022年招聘岗位职责及报考职位要求》(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材料
(1)如实填报《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word文件和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个人变更页,集体户口还需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原件以PDF格式扫描);
(3)参与的项目、课题情况和参与程度的简要介绍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1-2篇成果报告)。
2.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至2022gkzp@beic.org.cn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技术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合格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我单位网站www.beic.org.cn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人员需参加心理健康测评。
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我单位网站www.beic.org.cn公布。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单位人事部门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进行考察,审核人事档案,与有关同志谈话,核实相关情况,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社会征信查核。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可根据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www.beic.org.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不再递补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一律执行试用期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
(二)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未接到考试通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岗位招聘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张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555912615559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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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