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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8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10:24:51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昌平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特面向适龄青年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85名,主要担负昌平区各类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3年9月至2004年8月),男性公民。

(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员,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准驾车型2年以上实际驾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1年9月以后出生)。

(七)具有北京市户籍和取得北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或非京籍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员及具有“体育专业、图文设计、影音制作”等特殊专业人才符合招聘条件的优先招聘。

(八)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身体外观正常,身高165CM以上,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九)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一)执勤车驾驶岗位20名。

(二)灭火救援岗位65名。

三、工作条件

(一)工作时间。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执行不定时工时制(每月不低于8天休息);遇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休假时,事后适时安排补休。

(二)签订合同。培训合格后,与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三)工作地点。由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昌平辖区内消防救援站或小型消防站工作。

四、工资待遇保障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六险一金。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

3.提供工作所需制式服装、被装等。

4.享受带薪年休假和每年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根据每月月度考核成绩发放相应绩效工资,年薪为8万-13万(税前工资),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网站(http://www.cprc.com.cn/)、“北京昌平消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邮箱为:(changpingxiaofang@163.com),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信息登记表》必须附上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信息登记表》同其它现场审核时所需携带的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changpingxiaofang@163.com),邮件发送标题格式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年龄。

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日10时至9月12日24时。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于2022年9月17日24时后通过“北京昌平消防”微信公众号自行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公告。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同步开展政治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打印2份,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页和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征信报告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体格检查报告表。应聘人员必须在二甲以上医院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时间须在2022年9月20日后,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须为蓝色背景,PNG、JPG或JPEG格式,大小100k-500k,像素358×441)。

(四)应聘考核

资格复审及面试合格的应聘者,携带准考证参加应聘考核(面试当日),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应聘执勤车辆驾驶岗位的人员增加道路实操测试;其他特殊人才的招聘,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关测试内容。

1.体能测试。按照《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3.上述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成绩核算。灭火救援岗位、执勤车驾驶岗位,综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成绩之和计算。

(二)公示。综合成绩分岗位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分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他未入围的合格人员纳入待补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网站和“北京昌平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根据公示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四)入职培训。由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被聘用人员参加入职培训,一般为3个月。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3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八、特别提示

(一)此次招聘,由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密切关注“北京昌平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

(四)招聘全程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措施,现场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相关招聘工作安排。

(五)咨询电话

1.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

杨助理,010-89746432;苏助理,010-60732262。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六)监督电话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科:010-60734892。

(七)本公告由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应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