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3年度各类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聘用方式
2023年招聘的各类人员主要用于充实专任教师队伍,适量补充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接收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力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控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公共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城乡规划学、外国语言文学、体育学等学科的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岗位见《2023年度教师招聘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一)专任教师岗位
1.高层次人才(不限数量)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常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各学科高层次人才。对于拟引进人员,学院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单独提交个人调入申请和单位调入报告。
2.准聘教师(40名左右)
我校对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后和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实行准聘制管理。特别优秀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根据应聘者的条件直接聘为副教授、教授,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
(1)博士后
身份及待遇:身份为准聘教师;日常管理与长聘教师相同,参与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并接受学校考评;聘期内按照讲师二级岗位标准发放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到岗后提供不少于5万元的一次性科研启动费,特别优秀的人员予以重点资助。
聘期管理:学校与准聘教师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以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实施合同管理。聘期内从评上副教授并被学校聘为副教授之日起,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聘期内取得重大成果或突出业绩的,经学校研究同意,也可直接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聘期内未能评聘副教授的,予以解聘。在聘期内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视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影响特别恶劣的,经学校认定后不再聘用。在聘期内,准聘教师应参加学校的教职工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再聘用。
(2)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身份及待遇:在聘期内须进入我校相关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身份为准聘教师;日常管理与长聘教师相同,参与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并接受学校考评;学校按照讲师三级岗位标准发放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到岗后提供不少于5万元的一次性科研启动费,特别优秀的人员予以重点资助。
聘期管理:学校与准聘教师签订最长两个聘期的聘用合同,第1个聘期3年,第2个聘期2年,以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实施合同管理。聘期内从评上副教授并被学校聘为副教授之日起,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聘期内取得重大成果或突出业绩的,经学校研究同意,也可直接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科研项目要求:第1个聘期内,理工科准聘教师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及以上项目1项,人文社科准聘教师须主持省部级基金及以上项目1项;第1个聘期结束后未能评聘副教授但符合第1个聘期科研项目要求的,经学校考核研究,同意进入第2个聘期的,可签订第2个聘期合同;第1个聘期结束后未能评聘副教授且不符合第1个聘期科研项目要求的,予以解聘;第2个聘期结束后未能评聘副教授的,予以解聘;在聘期内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视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影响特别恶劣的,经学校认定后不再聘用。在聘期内,准聘教师应参加学校教职工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再聘用。
(二)辅导员岗位(10人左右)
我校对辅导员岗位人员实行准聘制管理,身份为准聘职工,学校以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聘期内学校按照长聘同级岗位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日常管理与长聘同级岗位人员相同,参与本岗位业务工作并接受学校考评。在聘期内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视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影响特别恶劣的,经学校认定后不再聘用。
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者,经学校研究同意,从下一个聘期开始纳入学校长聘人员管理。聘期内任一年度考核或聘期期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予以解聘。
(三)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5人左右)
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方式按辅导员岗位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综合素质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识扎实,有仁爱之心,坚持立德树人。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非英语专业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除外)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专业八级;应聘辅导员、实验技术、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参加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或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学历学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只接收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辅导员、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只接收应届毕业研究生。
2.拟接收人员各级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可或缺;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确保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2023年7月15日前获得;拟出站博士后应确保在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出站手续并同时取得博士后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3年6月15日前取得国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3.为改善教师队伍学缘结构,拟录用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的三级学历教育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培养单位。
(三)年龄要求
为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拟接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7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站博士后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专任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填写《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4),并于2022年11月30日下午3点前将《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纸质版送(寄)交学校人事处,同时将附件2、4电子版(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专任教师岗+拟应聘学院名称+姓名+日期)发至kdbzp@cumtb.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人事科,办公3号楼3层309,邮编:100083,联系电话:62331204、联系人:周老师)请勿将《申请表》送(寄)交相关学院。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纸质版《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递交相关学院。
3.学院确定初选人员,并通知初选人员将以下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按《招聘信息表》中联系方式送(寄)交应聘岗位所在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最高外语等级证书、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见刊检索论文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原件、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教学、科研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查询结果(仅应届毕业生提供)。除上述材料外,提前攻博人员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学院对初选人员应聘材料初审后将原件退还本人,留存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
4.学院通过面谈、笔试、试讲等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考评、提出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员应聘材料报人事处。
对于特别优秀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申请聘为副教授、教授并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的,经学院全面考察后,由学院提交拟录用申请(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拟录用理由和拟聘岗位),报学校统一研究决定。
5.人事处审核各学院拟录用人选后,报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6.人事处通知正式录用人员签约及开展其他后续事宜。
(二)辅导员、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应聘人员在2023年国家公务员或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出来后,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3点前将《辅导员、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应聘辅导员、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5)纸质版送(寄)交校人事处,同时将附件3、5电子版(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申请岗位名称+姓名+日期)发至kdbzp@cumtb.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人事科,办公3号楼3层309,邮编:100083,联系电话:62331204、联系人:周老师)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纸质版《辅导员、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后,通知初选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以下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已获各级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最高外语等级证书、国家公务员或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单、各种奖励证书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查询结果(仅应届毕业生提供)。除上述材料外,提前攻博人员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人事处对各种应聘材料审核后将原件退还本人。
3.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初选人员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通知面试人员面试相关事宜。
4.学校成立辅导员、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还需参加用人二级单位组织的相关专业技能的二次面试)。
5.人事处将考核情况报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6.人事处通知正式录用人员签约及开展其他后续事宜。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23日期间仍可提交《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学校将根据第一批录用情况和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安排第二批考核录用工作。
(二)为方便下一学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3年7月20日之前来校报到。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落款日期须在2023年内。
(三)所有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手机畅通。
(四)人事处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2331204。
附件:
5.应聘辅导员、实验技术和教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