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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9:05:56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

 

根据昌平区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昌平区协管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回龙观街道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1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招聘岗位:综合治安岗

2. 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

3. 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

(二)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以上,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

1.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2. 具备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并使用WPS等办公软件,有C1以上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

3. 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适应不定期加班,因外勤工作较多建议男性报考。

三、工作地点

回龙观街道办事处。

四、工资待遇

参照综合治安岗现有安全员工资标准发放,税前工资5200元,含五险一金。

五、聘用形式

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时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六、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方式:回龙观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107室)进行现场报名。

2.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 1月 18日 12时--2023年 2月 13日 12时。

3. 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联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后续招聘资格。

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使用A4):

1.《回龙观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1份(须有个人免冠照片),“本人签字”处需本人手写签字;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一张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6. 如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笔试

笔试具体安排以回龙观街道通知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经笔试通过的报考者,由回龙观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最终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报考人员各方面情况,经街道工委研究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或昌平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开展体检工作,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费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本人原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人员,经街道工委研究后,将依据面试成绩顺延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指定的劳务派遣企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离职。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回龙观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七、注意事项

1. 面试报到、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 按照要求提交政审材料。

3. 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4. 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5.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10-824638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附件:《回龙观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docx

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