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动办”)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招聘包含市国动办2个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市国动办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在具备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等条件。
(四)截至报名时,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1.2023年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社会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起至2023年9月1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按规定的格式(扫描成PDF格式,小于200KB)压缩成zip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iuqf@rfb.beijing.gov.cn,邮件主题、附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单位+职位+姓名”,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视为无效。
1.《市国动办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信息填写完整、并在“本人签字”栏手工签字,不得代签字);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资质证书原件(对于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对于境外院校在读生,应提交能证明在读身份和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5.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等;
6.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7.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对所填信息负责,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
(一)资格初审
市国动办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考生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事宜在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gdb.beijing.gov.cn/)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需本人书面提交说明,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体检通知将在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gdb.beijing.gov.cn/)另行发布,并电话通知报考人。
六、体检和考察
(一)参加体检人员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
(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gdb.beijing.gov.cn/)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视为无效报名。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考生报名表信息不全,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及公告均在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