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公告
北京农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北京市属唯一一所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的高等农林院校。学校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都市农林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确保人才优先支持、人才优先保障、人才优先发展,为人才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坚实的成长平台和良好的事业环境。
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院长,热忱欢迎海内外专家学者前来应聘。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园林学院院长。
(二)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二、岗位职责
岗位主要职责是主持本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对学院发展具有战略性构想。
(三)应聘园林学院院长应具有林学或园林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应聘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应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四)国内应聘者应为高校教授或科研院所研究员,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处级岗位工作经历,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项目者优先;海外应聘者应为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学者且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外高校进入终身系列的副教授及以上者优先。
(五)聘任后应全职来校工作,国内人员的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特别学术影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聘期待遇
(一)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5年,其中试聘期1年。聘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根据受聘人的条件和岗位目标任务情况决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三)按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提供过渡性住房和充足的办公实验室用房;支持组建科研团队,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可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
(四)符合入编条件的,可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并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享受社保待遇。符合干部任用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组织程序进行。
五、应聘材料
(一)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二)个人简历。
(三)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称号、任职文件等。
(四)主要研究成果简介、代表性论文、论著、项目、专利、获奖情况(封皮、目录、版权页、专利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
(五)应聘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二)—材料(五)须整合为1个PDF文件。
六、应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上述应聘材料发送至:zzb@bua.edu.cn。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
七、考核聘用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面试考核、考察等(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人才办公室
邮编:102206
联系人:范老师 刘老师
电话:86-10-80799122,13601004427,13911994613
传真:86-10-80799004
邮箱:zzb@bua.edu.cn
网址:https://www.bua.edu.cn/
附件:
北京农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