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一线安全检查力量,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配齐我区基层检查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怀柔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26人。
岗位为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督查检查岗,招聘工作完成后区应急局统筹协调将录用人员分配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该岗位承担外出检查及夜间值守任务,节假日需要加班值班,适合男性。
(二)基本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招聘岗位相关行业领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同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经常加班。
5、具备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基本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能对检查情况进行一般性电子化文字处理。
6、怀柔区户籍人口。
(三)限制报考人员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被开除公职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有参加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者;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者;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者;在北京市被辞退的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城市协管员及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
二、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工资待遇按照怀柔区机关事业编制外用工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采取劳务派遣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1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188号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进学院大门左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复印件装订顺序:
①报考者登录怀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hr.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报名表1份,右上角粘贴近期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另交同版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符合基本报考条件中第3项要求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需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打印件。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19日上午9:00-11:00或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当日,本人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笔试由市应急局统一组织,集中利用0.5天实施,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为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分数合格线,请及时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4日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各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面试,以面试成绩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由区应急局统一组织,地点、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
入围人选体检合格后,列为政审对象。由报考人员按照具体要求提交政审材料到指定地点。如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视情况依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13911584512、60639896,王女士60685697。
纪检监督电话:696970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入围情况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上交的材料不退还。
(五)参加此次区级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招聘的考生,只能在本市一个行政区报名参加,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在职专职安全员和曾经自愿放弃专职安全员岗位者不允许参加报名。
(六)被聘用人员应在专职安全员岗位工作至少三年。
(七)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怀柔区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王女士60685697、李老师13911584512、6063989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附件:
北京市怀柔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