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404人(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25岁及以下指199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
岗位及要求表(详见附件)中所要求的学历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例如:岗位及要求表中仅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七)资格要求
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及要求表中“其他条件”执行。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岗位,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及要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0:00至12月29日(星期五)17:00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gkzpbm.bjdcjy.cn(推荐Edge、谷歌和360浏览器),进行基本信息录入,提交报名申请。
注意: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要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月2日(星期二)8:30至1月3日(星期三)17:00,区教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注意:简历为“初审通过”状态即初审已通过,“待审核”状态即还未审核,“初审未通过”状态即初审没有通过。
(三)打印准考证
2024年1月5日(星期五)8:30开始,请考生登陆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gkzpbm.bjdcjy.cn,进入注册的账号打印准考证。(请同时打印《东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月7日(星期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知识面。此次笔试无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示。
(六)资格复审
区教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核,同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1.东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登陆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打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生应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3)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视同具有教师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岗位能力测试
各招聘单位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教师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八)公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及总成绩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将于岗位能力测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九)体检及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的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均及格)。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十)公示拟聘人选
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区教委将指导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需要说明的情况
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非京籍应届毕业生不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教委咨询电话:64007390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