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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09:21:50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进一步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管理实施意见》(巫山委办发〔2019〕92号)要求,决定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
 
  本次共考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见《巫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3月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我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身份性质、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拟聘专技岗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需在编工作5周年以上(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巫山服务期的工作经历);
 
  4.近5年(2019—2023年)内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视同年度考核合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考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3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5.近3年内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近5年(2019—2023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新进人员不定等除外)的;
 
  7.品行表现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8.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四、考试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见附件1。
 
  3.资料要求:报名者须持《巫山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巫山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公招聘用文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详见附件5)。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收费标准: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每科收费50元。
 
  5.考调比例:拟考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若某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形成竞争,则相应递减考调名额。如无法递减的,则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试卷相同的其他有效竞争岗位的进入考察人员最低成绩,或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6.领取《准考证》:2024年3月29日9:00-12: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调单位所设考调岗位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参加工作时间在前、出生年月在前的人员为考察人选。
 
  考察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对事业单位考调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考调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考调环节或转聘资格。
 
  六、公示和转聘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转聘。凡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调动转聘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考调人员岗位等级根据调入单位岗位实际予以重新聘任。如调入单位无原岗位等级空岗,则需降级聘用。
 
  七、工作纪律
 
  公开考调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