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民政局机关聘用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渝北区民政局机关工作的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对外公布如下:
一、应聘岗位和名额
办公室综合服务岗1名(限中共党员)、养老事业发展科综合服务岗1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落实能力强,安心聘任岗位工作;
5.年龄40岁以下,性别不限。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内竞争。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白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以及本人签字的《渝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应聘信息登记表》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如放弃考察资格,则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由考察组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由考察组从被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
四、聘用和试用
(一)聘用。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聘用人员。
(二)试用。按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统一管理;并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渝北区民政局工作。试用期间月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3200元左右。单位提供工作餐,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陪护假、婚假、丧假等假日,五险一金按规定办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前台。
(三)报名咨询电话:023-67826419 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