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覃家岗街道党建工作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根据沙坪坝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村(社区)党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其他领域的中共党员。
(二)招聘人员类别及名额:
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强,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既要懂党务又要懂业务。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5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现代办公设备操作熟练。
(七)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21日(工作日期间9: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党政办公室
(沙坪坝区天马路181号机关五楼)。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65340387、65350117。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素质测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党务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计算机操作等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素质测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报考人员以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组织到沙坪坝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公安机关审查,确保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素质测试成绩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四、聘用及待遇
因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依据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重庆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覃家岗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