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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遴选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11:12:58

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9〕7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拟面向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巫溪县行政区域内,在编、财政拨款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 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 近3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或处分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别说明。

1.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现所在单位指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2.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 本次遴选中小学教师岗、学前教育教师岗和财务会计岗指标最终以县委编委会审批的编制为准,审批用编指标减少,相应减少该学校的遴选指标。

4.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在遴选活动期间,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遴选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行文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巫溪县教育委员会六楼会议室(巫溪县柏杨街道学府路60号),咨询电话:51511519,51510972。

3. 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明确的“遴选资格条件和岗位描述”,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应提供资料见附件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2022年8月28日下午4:00-5:00在县教委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不能开考的情况处理:报名结束后,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不能开考的遴选职位,相应递减遴选指标,直至取消遴选指标。

(二)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方式,根据不同岗位分类执行,具体如下:

A类:巫溪县教育信息中心、巫溪县学生资助中心、巫溪县教育考试院所有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B类:巫溪县教师进修学校所有岗位采取“笔试+讲课、说课、评课面试”方式进行;

C类:中小学教师岗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财务会计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即各遴选职位人数与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确认参考人数之比,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分别为:

(1)巫溪县教育信息中心、巫溪县学生资助中心、巫溪县教育考试院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公文写作和信息技术能力;

(2)巫溪县教师进修学校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课程标准;

(3)中小学教师岗: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相应层次教师专业标准;

(4)学前教育教师岗:笔试内容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前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

(5)财务会计岗: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 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开考比例为1:2(即各遴选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该遴选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该遴选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或讲课、说课、评课方式进行,具体见考试类型。面试各项分值均为100分;面试各项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3.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笔试成绩公示时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

4. 总成绩计算办法:

A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B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讲课成绩+说课成绩+评课成绩)÷3×50%。

C类总成绩=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分别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长、工龄长、学历层次高、档案年龄大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相关事项: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按报考该遴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前述确定体检人员方式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对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遴选和交流。

七、选校

根据编制批复文件,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长、工龄长、学历层次高、档案年龄大的顺序选校。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层次及学科、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拟调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因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等手续。聘用实行空岗申报原则,服从遴选学校考核聘用,无空岗则依次考核低聘岗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无关。

(二)考生在公开遴选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公告》在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开发布,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巫溪县教委负责解释(县人力社保局:51520450,县教委:51510972,515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