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招聘简章
为充实街道基层管理队伍,结合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事务岗位2名(派遣制)、村专职干部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党的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应当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制作办公文档和表册。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2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招聘台,咨询电话:023-67826419。
3.报名所需资料:请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2022年本科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本科及以上学历佐证材料)(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工作经历等佐证资料复印件1份,中共正式党员需持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退役军人需持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在“10.8”、“11.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需提供团区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区委组织部、团区委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各证件均需核验原件。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表格(行政事务岗填写《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报名表》、村专职干部填写《王家街道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主要考试范围为:政治、经济、法律基础、公文写作、科学常识、时事政治及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按100分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行政事务岗位加分:中共正式党员、退役军人、在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笔试成绩各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
村专职干部加分:中共正式党员、退役军人、王家街道下属行政村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在职),在“10.8”、“11.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笔试成绩各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6分。
(四)岗位匹配性测评(行政事务岗位需进行)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匹配性测评人员名单。岗位匹配性测评将委托专业公司通过网络测评的方式进行,如有未通过岗位匹配性测评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五)考察(村专职干部需进行)
由街道党群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考察,确定其是否有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招录条件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通过考察、岗位匹配性测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如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以及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七)联审(村专职干部需进行)
考察体检合格者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若出现审查不合格情况,则按照总成绩择优递补。如有隐瞒病史影响工作的,一经发现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八)待遇及管理
1.行政事务岗位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派遣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聘用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缴纳五险,综合薪资4000元/月左右。
2.村专职干部
新招录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执行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文件规定的现行村专职干部待遇;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录结束后6个月内出现村专职干部、行政事务工作岗位空缺的,在本次参考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排位依次递补考察。
五、其他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王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