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通过考生所学课程以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一览表》中对 “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毕业证书为“教育学”等未明确相应方向专业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巴南区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www.cqbn.gov.cn /)公告公示-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2月16日9:00至 2月21日18: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approve)进行报名,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用人单位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月22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的,可于2023年2月23日9:00起至2月26日10: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2.笔试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着重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念等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笔试成绩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登录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有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作考核(考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现场公布)。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实作考核,其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讲课。讲课的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教育教学理念等综合素质。专业实作考核的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张榜公布。逾时未参加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处理。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现场公布,并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予以公布。
(五)体检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综合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签订就业协议。考试考核结束后,拟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考点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间等,如有变化,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补充通知,并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签约人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同时,考察时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人员需按《通知》要求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交区教委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确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至少在巴南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其中,公费师范生根据规定最低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按照与招聘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招岗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巴南区教委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巴南区教育委员会:023-66232931,023-66227003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662395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4: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