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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盛经开区国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11 09:53:47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国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企业服务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过渡性就业,根据《万盛经开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万盛经开人社发〔2021〕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万盛人社发〔2023〕2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国企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职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愿意投身国企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岗位调配,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名当日未满35周岁;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应届毕业生优先;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资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工资待遇:4500元/月(包含工资和公益性岗位津贴两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休假。

(三)工作时间: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全日制,每天工作8小时。

(四)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或不能办理社会保险的,取消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3月13日至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万盛经开区国资管理中心党群工作科(莲池路168号附3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48282176。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1张1寸证件照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2023年3月22日下午18:00前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电话反馈审查合格人员。通过万盛经开区国资管理中心公示栏,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予以公示。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万盛经开区国资管理中心负责,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体检

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由万盛经开区国资管理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国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国资管理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