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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委员会招聘村(社区)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3:50:50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的村(社区)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社区)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选拔岗位及职数

红心桥社区1名、黄坪村1名。

  1. 选拔条件及原则

(一)选拔条件

1. 户籍为丁山镇或常住(一年以上)在丁山镇的人员;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丁山镇现任本土人才;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村(社区)干部不得报考。

(二)选拔原则

本次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全镇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择优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选:

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丧失行为能力不能正常履职;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作为村(社区)干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0日上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本人持相关资料到丁山镇政府4楼党群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各1份(证件要核验原件),1寸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表。

4.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测试前,由镇党群办、镇纪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派出所等部门再次对报名人员进行镇级资格联审。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可适当降低,但笔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四)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结果确定后,按照各岗位总成绩排名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3天,岗位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和体检

主要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查。本人应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1. 拟聘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丁山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研究审议

经公示无异议,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审议。

(八)区级联审

经镇党委研究确定的人选,报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区级联审。

(九)聘用

通过区级联审的专职干部人选,由街镇聘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经村(社区)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会议结果情况公示7天。

聘用人员薪酬具体参照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丁山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621987

附件:丁山镇选拔村(社区)干部报名表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丁山镇选拔村(社区)干部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岁)

 

照 片
(2寸免冠彩照)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健康

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特长

 

报名

岗位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

 

奖惩

情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重要

社会

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初审

意见

 

填表说明:“奖惩情况”填写参加工作以来受表彰奖励情况和历时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

我保证:本表所填信息及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与事实完全相符,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接受立即取消选拔资格的惩罚。

保证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