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镇公开招聘茶园村综合服务专干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村综合服务专干结构,充实村工作人员队伍。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面向万盛经开区公开招聘茶园村综合服务专干1名。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石林镇户籍,同等条件下本村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优先;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1981年5月12日至2001年5月12日期间出生以后出生);
4.有意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在报名前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村综合服务专干工作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其他相关限定的;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人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搞宗族、宗教和派性活动,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参与、煽动、组织上访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以及不能胜任到村工作的其他情形。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满足以上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报名地点:石林镇茶园村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人:成会,联系电话:18983875695。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1寸照片2张,按时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笔试前一天。由石林镇组织有关科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才允许参加考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取消该岗位招考。
五、统一考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电脑实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由石林镇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80分)和电脑实作(20分),分值为100分。综合测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测评成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面试按1 :3比例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分值相等的纳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人选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从考试合格人选中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按照招录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招录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林镇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联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石林镇组织有关科室、茶园村对其违法违纪、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初步考察后,报区级有关部门联审。
八、公示
体检、联审合格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工作经历、考试考核总成绩、拟录用岗位等。
九、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完善录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村综合服务专干待遇。
公开招录的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茶园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录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录村综合服务专干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开招录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本简章由石林镇茶园村负责解释。
石林镇监督电话:023—48338171;023—48338189。
附件:石林镇茶园村综合服务专干招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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