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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奉节县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09:13:53

重庆市奉节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面向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招聘,其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招聘岗位,其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条件要求。

招聘范围:奉节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其他专职干部,以及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任职经历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奉节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其他人员须满5年以上。其中,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按其他人员报考对应岗位;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只能报考现任职务对应的岗位。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读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以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物理方向),教育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物理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物理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管理9级以上,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报考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23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奉节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6月8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当天内、网上缴费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报名时还须提供《奉节县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8),打印填写完毕并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表的填写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时提供推荐表原件。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3年6月9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由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须在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7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置)。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9),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奉节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10);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本次招聘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的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置),分值均为100分,分别不少于10分钟。其中,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置)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方式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任一项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任一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教师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非教师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将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教师岗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任一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再递补。

七、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需要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体检未结束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全部聘用人员须在奉节县最低服务满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调动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重庆市奉节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56551505;023-5651500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奉节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奉节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附件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8:奉节县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9: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附件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