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3年全市5个区县农村学校共招聘特岗教师100名,其中中学教师91名、小学教师9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若某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2:1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2:1;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本人学籍号。
8.报考语文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9.属所报考区县生源的考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上述顺序排序并优先录用。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报名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2023届高校毕业生;
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网址:http://www.cque.edu.cn/jjy/),进入“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系统”,按“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初审
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负责按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在网上进行初审。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各区县有关学科报名情况将适时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进行公示。
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本简章正文和附表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
(三)笔试(200分)
2023年6月29-30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进入“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笔试地点(设在报考区县)前往参加考试,并按考场所在单位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023年7月2日(星期日),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 |
内容 |
分值 |
时间 |
地点 |
专业素质 |
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能力 |
100分 |
08︰30—10︰00 |
详见《准考证》 |
教育理论 |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 |
100分 |
10︰30—12︰00 |
2023年7月7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进入“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负责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两科成绩加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023年7月10日,各区县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023年7月11-12日,考生到报考区县教委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普通话等级证书》;
4.本人签字的《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报考资格。其缺额由各区县按照同一岗位报考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7月13日之前,在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面试(100分)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7月13日到报考区县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以区县通知为准),面试成绩由各区县公布。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项目分别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有说课、实作考核,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设置实作考核;综合面试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说课主要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说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实作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区县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面试由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组织,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素质成绩+教育理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总成绩末名并列时,属所报考区县生源的考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上述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
体检由各区县教委会同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暂定2023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区县通知为准)。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县教委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由区县教委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选岗
选岗学校为农村乡镇中小学。各区县具体学校及岗位名额提前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在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区县教委、区县人力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考生按照报考的学校类型及岗位,依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若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实行高者优先选择。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选岗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届时除网上公布外,还将电话通知本人相关选岗事宜。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九)考察
考察由各区县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再次审核其报考资格,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区县教委会同区县人力社保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考察应按照“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十)公示
各区县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委,经汇总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十一)岗前培训
各区县教委要专项开展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新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
(十二)完善手续及待遇
各区县要根据学校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填写《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4),参加由区县教育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开展的在编教师专项招聘,招聘录用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
(十三)缺额调剂
根据缺额和当地实际,由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根据特岗教师招聘报考情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调剂方案,事前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依据考生成绩高低及本人意愿,进行一次性公开补缺调剂,调剂人员名单将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聘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应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区县教委咨询电话见附件1;市级报名咨询电话为023-62882296,023-62653201。
(二)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招聘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协商、妥善处理;特殊情形应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汇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4 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