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15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时至7月8日9:00,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资料推荐:1、事业单位系统班:职测+综合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7月4日9:00至7月8日9:00)
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面向巫溪县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范围及任职时间要求。
1.范围:巫溪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包括村(社区)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经县换届办审批同意增设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本土人才(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2.任职时间要求:截止2023年7月3日,考生须在巫溪县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或任其他专职干部职务及本土人才满5年以上。在村(社区)不同类别职务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物理方向),教育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物理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物理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面向巫溪县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岗位(岗位序号为50-51)人员任职情况须经所在镇街党(工)委书记签字后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盖章确认。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于2023年7月4日9:00时至7月8日9:00时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13213/exam-system-examinee/wxgz,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7月8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其中,面向巫溪县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岗位(岗位序号为50-51),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扫描的《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限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填写)》(附件13)、任职文件(聘用合同、当选证书、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文件等)、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佐证材料。
4.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2023年7月8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14日9:00时至7月16日9:00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13213/exam-system-examinee/wxgz,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置)、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内容,请考生自行查询。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12)。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11)。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2: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决定。(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置)、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或现场播报,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或考生播音主持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面试由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面试×50%。
2.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需要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在本县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可在本县内交流。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023-51520450
巫溪县教委:023-51510972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023-51811103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