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巫溪县辖区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2名。其中公务员(参公)19名,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详见《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A类职位(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职位):除宁河街道、柏杨街道、城厢镇、凤凰镇以外,全县符合报考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乡镇公务员。
B类职位(党群事业单位职位):全县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宁河街道、柏杨街道、城厢镇、凤凰镇所属事业单位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且需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有其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主管部门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截止报名时尚在任职试用期的不能报名),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向遴选机关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遴选机关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遴选机关应及时将相近相似专业报考的审核通过情况,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51728018。
2. 报名地点:巫溪县马镇坝行政综合大楼13楼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3. 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职位表》,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遴选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转任资格。
报考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经现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巫溪县2023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2020-2022年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加盖复印文件单位公章);(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党员身份由所在支部出具证明)。(6)报考党群事业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招聘文件及进入现单位的调动文件复印件(加盖复印文件单位公章)、聘用岗位等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复印文件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笔试。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人员可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5:00—17: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被取消职位涉及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 考试科目。笔试由巫溪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9月6日后登录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wx.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等相关信息。
(二)面试
1. 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可降低比例或减少遴选指标。
3. 面试形式。面试由巫溪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或次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wx.gov.cn/)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比例
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原则上实行差额考察,确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可降低比例或减少遴选指标。党群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等额考察。具体比例见《一览表》。
(二)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巫溪县委组织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考察环节。因考察环节缺额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具体考察要求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规定执行。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家访、社区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岗位聘用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巫溪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党群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1728018